148章 许舒执法-《剑未配妥人已超凡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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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案情出现在七年前,两户尤姓人争一座位于小龙岗上的坟茔。
    本来,时人重墓葬,又有族谱为证,儿子可能抱错,祖坟万没有找错的道理。
    奈何一场洪水,将尤氏几乎族灭,邻舍也几乎凋零。
    而相争的两家都姓尤,却非同族,皆称小龙岗上坟茔为祖坟。
    尤姓二人,大尤从商,颇有家资。
    初审,大尤找来证人,胜诉。
    小尤不服,要求复审。
    小尤善诗文,交游皆是文人墨客。
    报纸上一吵吵,搅动舆论,复审判小尤胜诉。
    如此,大尤又不服,上诉到郡中,郡中复核,发现小尤、大尤皆有说法,皆有证据,但又未必充分。
    案子就这样搁置下来。
    大尤,小尤,每过一段时间,便会提起诉讼,闹得雍城沸沸扬扬。
    凡争讼,必有利益点。
    一座祖坟,自然难称利益点。
    原因在于,尤氏祖坟对应着十三亩祭田。
    谁获得了小龙岗上祖坟的认领权,自然便获得了小龙岗上十三亩祭田的处置权力。
    十三亩祭田,按时价,也不值多少银钱。
    但一直有消息传言,小龙岗左近会兴建码头。
    若真如此,十三亩祭田的价值便是攀升百倍,也不在话下。
    如此一来,双方在七年时间,争讼不休。
    县里处置不了,报市里,市里解决不了,上报郡中。
    郡中复核多次,只能以证据不足,压下不判。
    而大尤、小尤,每隔一段时间又都会找出些所谓的新证据,搅动舆论,提起诉讼。
    此案非涉超凡,本来用不着报到中枢,并下派到管委会。
    然则雍城的这桩争讼案,影响到了雍城的风气,连带着雍城的犯罪率在急剧攀升。
    因此,这桩案子,便加入到了管委会的案源中。
    许舒赶到雍城县衙时,正是这日上午十点多,天高云阔,气温正好。
    他一路走来,但见雍城街道整洁,物阜民丰,不像传说中犯罪率飙升的城市,连带着对还未谋面的雍城县令宋永钟,先有几分好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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